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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金洲纸业废渣能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0日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东莞金洲纸业废渣能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致投标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金洲纸业废渣能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莞金洲纸业废渣能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核准批复,东发改中核准[2021]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金洲纸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东莞金洲纸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金洲纸业废渣能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工程设计。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中堂镇潢涌村。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17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8660平方米,主要为8栋,地上6 层。容积率:0.74,建筑密度:45.6 %,建筑高度:31.8 m,主要包括新建主厂房、废渣存储车间、转运站、废渣输送栈桥、锅炉间、除尘及脱硫系统、引风机棚、烟囱、灰库、渣库、脱硝罐区、飞灰稳定化车间、空压站等。绿地率: 12.6%;新建 1×50t/h 低温低压循环流化床焚烧炉(日处理固废量800t/d+锅炉烟气净化系统及相应的公辅配套设施。本工程总投资估算约11621万元(限额设计)。(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本工程总投资估算约11621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人民币4600万元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金洲纸业废渣能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工程设计。在设计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时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服务,提供图纸。根据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要求,开展项目规划设计工作,编制项目建设工程概念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相关设计工作,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竣工图配合服务等内容。中标人还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报批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期:设计周期 20日历天 ,配合服务期 自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本合同服务期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进行完成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

(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

(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与机电设计事务所)资质。

3.2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资格:①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②任职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③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 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 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它: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5)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5)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 12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4号保利都汇大厦1号楼1915室(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01101500分,地点为东莞金洲纸业有限公司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东莞金洲纸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5.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金洲纸业有限公司网址:www.jinzhoupaper.com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 元。

7.2.1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注:用一文件袋装好并密封,打印一封面并粘在文件袋上。在封面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相应的投标项目的名称,保证金金额及盖章

8. 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金洲纸业有限公司

电话:0769- 88181288

地址:东莞市中堂镇镇潢涌裕民路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8.2 其他: 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 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执行。如能提供对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资质资格有效期顺延的文件且投标人企业、人员资质资格情况符合文件规定,则视为仍然有效。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东莞金洲纸业有限公司

址:东莞市中堂镇镇潢涌裕民路

联系人: 张昌平 话: 0769- 88181288

真: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 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4 号保利都汇大厦1号楼1915

联系人: 李鹤鹏 话: 0769-27286263

真: 0769-2728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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